标准编号: T/TAF 237—2024 状态: 有效
中文名称: 深度合成测评规范 人脸信息保护
英文名称: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deep synthesis—Fac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应用于进网设备类别: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 草 人: 冯金金、傅山、魏凡星、王嘉义、杨萌科、刘陶、陈鑫爱、王艳红、落红卫、谷晨、李实、赵盈洁、姚一楠、郭建领、王颖华、李辰淑、吴越、任资政、王天、李根、李腾、刘献伦
归口单位: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24-09-02 实施日期: 2024-09-02 废止日期:
代替标准号: 被代替标准号: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涉及人脸信息的深度合成服务时应满足的明示同意要求、显示标识要求、隐式标识要求和测评流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进行自评估,同时也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摘 要:
查看标准: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