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个人信息保护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当前存在的预置与分发应用API等级较低的现状,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于2018年7月发布了《移动应用软件高API等级预置与分发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重点关注内容包括:一是在权限管理方面存在用户可知而不可控的问题,二是存在可规避系统安全机制的漏洞,容易造成用户个人信息泄漏,引发大量终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风险。
《公约》由OPPO、华为、百度、360、阿里、小米、VIVO、腾讯共同发起,截止到2019年7月,共有29家移动应用分发平台和终端企业完成了《公约》的签署工作。《公约》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新上架和预置应用应基于Android 8.0 (API等级26)及以上开发。自2019年8月1日起,现有应用的更新应基于Android 8.0 (API等级26)及以上开发。已签约的移动分发平台通过宣传、通知、公告等形式督促开发者按照《公约》要求执行。终端企业也通过各种方式来满足《公约》中对预置应用的要求。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将对加入《公约》的各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约规定的成员单位,督促及时下架或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通报。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将持续携手产业各界,共同应对行业及消费者关注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相关问题,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已签署《公约》的企业列表:
1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
3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4
|
北京卓易讯畅科技有限公司
|
5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6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7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8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9
|
北京力天无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智市场)
|
10
|
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1
|
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应用汇)
|
12
|
小沃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沃商店)
|
13
|
成都天翼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14
|
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16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17
|
厦门美图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
18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19
|
珠海市魅族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20
|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
21
|
奇酷互联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2
|
南昌黑鲨科技有限公司
|
23
|
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
|
24
|
上海连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网易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6
|
北京智童时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7
|
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
|
28
|
东营中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9
|
上海赵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