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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移动通信终端TAC费用标准及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2018年3月,GSMA发布新版《GSMA关于型号分配码(TAC)分配的条款及条件》(GSMA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TAC Allocation)(见附件),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TAF协会现对TAC费用标准及国内TAC管理要求进行如下调整:

1、企业在2018年4月1日起第一次登录GSMA IMEI数据库(http://imeidb.gsma.com)时,须接受新版条款及条件,才可继续购买TAC额度、提交TAC申请。

2、企业在2018年4月1日起第一次登陆TAF网站TAC账户(www.taf.org.cn)时,须下载并签署新版《中国境内地区企业TAC核发技术服务合同》。

3、GSMA原收费标准中的单个TAC价格保持不变,取消Grandfather收费方案,引入新的年度订阅计划方案。具体细则请参考新版条款及条件中的附表1。

4、GSMA IMEI数据库中TAC申请表格所列设备类别(Device Type)新增物联网终端(IoT Device)和可穿戴设备(Wearable),删除互联计算机(connected computer)和电子书(e-Book)。

5、自2018年7月1日起,国内企业对未使用TAC的编辑时效为自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且期间最多可编辑两次。如超过时效,将不允许变更任何TAC信息。

请各企业严格遵守《GSMA关于型号分配码(TAC)分配的条款及条件》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申请并使用TAC/IMEI。

附件:《GSMA关于型号分配码(TAC)分配的条款及条件》(中英文版)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18年3月27日

(联系邮箱:tafrb@taf.org.cn; 联系电话:010-8205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