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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动态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发布《移动应用软件高API等级预置与分发自律公约》

2018年7月18日上午,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发布《移动应用软件高API等级预置与分发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OPPO、华为、百度、360、阿里、小米、VIVO、腾讯作为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公约》并发出联合倡议:号召广大移动应用软件预置与分发服务提供者,拒绝上架并及时更新低API等级的应用,共同维护用户权益。《公约》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新上架和预置应用应基于Android 8.0 (API等级26)及以上开发。自2019年8月1日起,现有应用的更新应基于Android 8.0 (API等级26)及以上开发。八家厂商在签约仪式上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自律公约规定,拒绝上架和更新低API等级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服务监督处处长杨瑞鑫、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何桂立、泰尔终端实验室副主任陆冰松、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总工邱钢出席了自律公约的发布仪式。

中国信通院何桂立副院长在发言中表示:API等级较低的应用,一是在权限管理方面存在用户可知而不可控的问题,二是存在可规避系统安全机制的漏洞,容易造成用户个人信息泄漏,引发大量终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风险。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充分发挥支撑政府,服务行业的作用,进行了行业自律的有益探索和创新。此次公约的签订,是由出货量和市场份额最大若干家终端企业和互联网厂商作为发起单位,联手在应用预置和分发领域开展的自律和倡议,对全面提高移动智能终端及应用安全水平,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来自部分终端企业和互联网厂商的代表分享了其在应用市场审核、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终端隐私保护、分发安全生态、终端权限管理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为广大预置和分发服务提供者进行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18日下午,协会组织《公约》发起单位举行了圆桌会议,就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提高行业自律,加强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参会领导听取了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企业主动适应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装和分发暂行管理规定》,并在同期召开的TAF WG4 会议上做好《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

备注:

附件一:《移动应用软件高API等级预置与分发自律公约》

附件二:《移动应用软件高API等级预置与分发自律公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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