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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AF 086-2021 智能电视安全能力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标准编号: T/TAF 086-2021   状态: 有效

中文名称: 智能电视安全能力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security capabilities of smart television

应用于进网设备类别: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北京豆荚科技有限公司,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起 草 人: 唐佳伟、王海棠、吴月升、宁华、刘陶、杜云、王婧琦、李汝鑫、王江胜、刘为华、康亮、陈灿峰、郑梁、刘新平、窦丽娟、林舜大、卢小涛、唐博、黄德俊

归口单位: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21-05-12   实施日期: 2021-05-12   废止日期:

代替标准号:       被代替标准号: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电视的硬件,操作系统,预置应用,第三方应用,网络通信和人工智能服务6个方面的安全能力,并从基本的安全保障、实现难度、安全能力等层面对智能电视安全能力进行分级,制定相应的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互联网内容服务的智能电视设备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电视的设计、开发、测试和评估 本文件仅提出智能电视安全能力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对具体技术实现方式不作规定。

摘  要: 智能电视,是基于互联网应用技术,拥有开放式应用平台,可实现双向人机交互功能,集影音、娱乐、数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以满足用户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的电视产品。科技在给用户带来新的应用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风险,如用户隐私泄漏、内容劫持、第三方应用静默安装等。为提高智能电视的安全能力,促进我国智能电视安全生态的稳定发展,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主要对智能电视安全能力提出技术要求,并根据设备达到的安全能力,对智能电视进行分级,同时设计相应的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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