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 T/TAF 164—2023 状态: 有效
中文名称: 基于人工智能的APP视频推荐服务要求
英文名称: Requirements for AI-based APP video recommendation service
应用于进网设备类别:
起草单位: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 草 人: 落红卫、谷晨、傅山、姜永兵、杨帆、李宣平、王刚、陈赢、冷德维、李永昌、王振杰、张文君、王宇晓、吴少卿、李昳婧、彭晋、林冠辰
归口单位: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23-04-26 实施日期: 2023-04-26 废止日期:
代替标准号: 被代替标准号: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人工智能的APP视频推荐服务的要求,包括基本原则、技术框架、人工智能通用要求、功能要求和业务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对基于人工智能的APP视频推荐服务进行设计、研发和测评,也可为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基于人工智能的视频推荐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评估提供参考。本文件适用于网络视听类APP,其他类型APP可参考使用。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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