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网约车出行无障碍服务建设指南 第1部分:面向视障人群》等6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7日。
公示标准名称:
1.网约车出行无障碍服务建设指南 第1部分:面向视障人群
2.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1部分: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3.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2部分:定向推送
4.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5部分:违规使用个人信息
5.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6部分: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6.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7部分:欺骗误导强迫行为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房昕;
电话:010-82052809;
邮箱:tafrb@ta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