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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 注册 2024年3月28日 星期四
 标准公示
《智能终端设备间互操作数据保护技术要求》等9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智能终端设备间互操作数据保护技术要求》等9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114-1117

公示标准名称:

1、智能终端设备间互操作数据保护技术要求;

2、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调用行为记录能力要求 第2部分:保存和展示;

3、冷链物流可信溯源服务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

4、冷链物流可信溯源服务技术要求 第2部分:设备安全;

5、冷链物流可信溯源服务技术要求 第3部分:信息系统安全;

6、冷链物流可信溯源服务技术要求 第4部分:冷链数据可信服务;

7、冷链物流可信溯源服务技术要求 第5部分: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可信溯源服务的要求;

8、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物联网智能终端安全技术要求;

9、能源物联网设备通信数据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电话:010-82052809

    邮箱:tafrb@taf.org.cn

 


附件下载:公示稿